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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出台《药品生产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意见》
来源:中国信用网www.cn-xyw.com  时间:2010-6-18 发布人:信用中国www.cn-xyw.com

    为充分发挥药品监督管理职能,强化企业质量安全意识和诚信守法意识,形成统一规范、依法生产、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制发了《吉林省药品生产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意见》。该《意见》提出,力争在2007年年底前初步建立全省药品生产企业信用等级分类管理运行体系,逐步建立和完善药品生产监督信息平台,建立全省药监信息交互传递网络,规划和整合重要信息资源,使药品生产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与药品监管网络化建设有机结合。具体办法是,建立健全药品生产企业信用信息档案,评价药品生产企业信用等级,建立激励与惩戒机制。其中,药品生产企业信用信息档案主要包括企业基础信息、GMP检查信息、抽验检验信息和日常监管信息等四个方面内容。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依据企业信用信息档案评价划分企业信用等级,信用等级分为守信、基本守信、警示、失信四级。对被认定为守信等级的企业,监管部门将给予政策支持;对被认定为基本守信、警示、失信等级的,监管部门将采取防范、提示、加强日常和专项检查频次、媒体曝光、依法从重处罚等相关的措施予以惩戒。